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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合肥市居民医疗保险账户余额的方法

1、在合肥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,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没有建立之前,在岗职工45周岁以下的,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3%比例划入个人账户,45周岁以上的是按照本人缴费***书5%比例划入。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5%划入,退休人员按照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%划入。

2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和享受待遇,且要终身缴费,缴一年的医保费享受一年的医保待遇。

3、《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第四章 保障待遇 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,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。城镇居民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,可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。